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整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建设、使用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行为,真正为办公室”瘦身”,城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楼堂馆所及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国土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了1名办公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落实了办公场所。各镇乡、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明确了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及清理依据,明确要求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情况、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明确了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审计、纪委监察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的部门职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
清理规范工作组对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不符合规定,建设规模、装修及设备配置超标,项目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建设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定,建设项目不符合城市规划,由责任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重大问题由清理规范工作组提出初步整改意见,报县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研究后,严格按政策规定限时整改到位。对超面积使用的办公用房,由清理规范工作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同时,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走过场、弄虚作假、漏报和虚报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楼堂馆所及办公用房“瘦身”风暴,不仅可以拉近党群关系,纠不正之风,还可以节省财政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于在发展县域经济、改善社会民生上,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可谓一举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