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不断加大森林执法监察力度
打印

 
    针对森林执法点多线长,范围广路偏僻,监督难度大的现实,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督促林业林政部门采取制订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堵塞漏洞等方法来实现对林业执法人员的严格监督,有效实施执法监察。
    一是建立农民自用材采伐现场监督回执单制度。在木材采伐环节,由于一些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采伐作业中疏于监督而造成批少伐多、批此伐彼、批小伐大等现象,通过调研制定了“农民自用材采伐回执单”制度,对农民自用材的采伐申请、作业设计、现场监督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谁受理、谁设计、谁现场监督。采伐结束后,由采伐人、村干部、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三方现场检尺。共同填写由县林业局统一印制的回执单,三方签字后交局林政科备查,有效解决了个别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采伐不到现场监督的难题。
    二是狠抓木材或林副产品过站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在各木材检查站验证放行环节,针对林政执法人员和个别林警同非法采伐、运输木材的不法分子内外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利用当班擅自放行逃避检查等行为,建章立制严厉打击,制定了“木材或林副产品过站发生林业行政案件处置规定”,该规定对发生的林政案件,经林政执法机关核实依法应没收、变价处理或暂扣的木材或林副产品,必须登记过站案件材的材种、规格、数量、承运人姓名、车号、发案单位、经办人等内容,由承办案件的单位经办人在登记台帐上签字,待案件查结后提出处理意见。该规定还要求木材检查站要定期将过站台帐汇总报县林业局备案,由林政科定期调阅,发现问题及时查纠,严格规范过站程序。
    三是完善林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林政案件涉案财物及人员处理办法”,对案件木材或林副产品的处理作出明确界定。要求各执法单位对依法没收的木材及林副产品、野生动植物不得自行变价处理,一律交县林政执法领导小组指定的有木材及林副产品、野生动植物经营加工资格的场所,在纪检、林政部门监督下统一检尺验证、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涉案人员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


上一条: 推行服务代理制 构建和谐新西乡
下一条: 城固县纪委加强对驻村宣讲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