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份开始,略阳县21个乡镇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双向述廉活动正式开始。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除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专题述廉工作外,还要在所在乡镇召开述评大会,就一年来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向本乡镇党员干部述职,并接受评议。
“上述上评”每年6月和12月下旬举行,由县纪委召开专项述职大会,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按要求就本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身履职、廉洁自律情况,向县纪委委员,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同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巡察员进行上述。与此同时,乡镇召开述评大会,党委书记、乡镇长就一年来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向本乡镇党员干部述职,本乡镇机关、站所和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下述,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针对述职暴露出的问题,以及群众质询和领导点评的意见,县委纪委逐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采取定期抽查、不定期检查、现场解剖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奖惩激励措施,将综合述评结果纳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范围,述评结果作为党委评选先进、党委书记评优树模和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对述评结果特别优秀的,在评优树模和调整、交流、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并以不同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对述评等次较差的,视情况对其进行责任追究。述评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本年度党委和党委书记不得评为先进,党委书记要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述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对党委书记进行警示训诫谈话或组织处理。
通过“上述上评”和“下述下评”两种方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以一种更加透明的形式,置于县、乡(镇)、村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的评议监督之下,从而有力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5.12”地震重灾乡的“领头人”西淮坝乡党委书记侯全军在述职后感慨地说“过去老认为只要多抓些项目,工作就走在前面了,通过述评,才明白实际上是书记越位干了乡长的活,却误了自己的‘自留地’,今后一定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和充足的经费,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文章来源:略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