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纪委组织122名县区换届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根据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共同下发的《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近年来,汉中市纪委坚持“凡动必考”的原则,对于职位晋升和平级重用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据悉,考试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考试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题型涵盖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论述等,突出多样性,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掌握和遵守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应知应会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案例知识。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实行补考,考试成绩向市委组织部进行反馈,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共组织开展任前任前廉政法规考试6批220人,其中2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任职。通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廉政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了纪律意识和政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