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深入推进“三转”,不断加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共初核重要违纪线索148件,立案129件138人,同比去年增长73.6%和78.8%。其中:镇纪委立案57件,同比去年增长108.2%。
机构设置向办案一线倾斜,夯实办案基础。整合内设机构,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执法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调剂增加编制5人,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县纪委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86%。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硬件建设,奠定办案条件。投资50余万元为60个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统一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照相机、数码录音笔等办案设备。投入20多万元建立了县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制定了谈话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工作,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落实办案责任。下发《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对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工作分工进行全面规范调整,确保专职专责,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试行)》,对纪委(纪检组)及纪检监察干部不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责任等34类情形的,予以调离岗位、免职等7种方式实施问责。
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创新办案措施。在开展跨区域交互式检查、政风行风民主测评、党风廉政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等活动中,均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工作重点,不断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实行委局全员办案制、案件查办通报制、办案考核评查制等制度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县17个镇(办)和县级36个政府部门建立了9个案件协作区,通过自主办案、协同办案、移交办案等方式方法,主动查处信访举报案件55起,严肃问责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