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固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采取三条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
明确责任内容。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今年先后两次召开中心组会议传达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学习中央领导讲话,统一认识,县委常委会两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县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的六项主体责任,即: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教育监督责任、正风肃纪责任、保障责任和检查考核责任。同时也确定了纪委的组织协调责任、教育督导责任、监督检查责任、执纪惩处责任、制度建设责任和权利保障责任六项监督责任。将“两个责任”进一步具体化、明晰化,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要内容,增加权重,量化考核。
健全保障机制。该县建立完善了以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判机制、责任传导机制、考核追究机制、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执纪监督保障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机制为重点的八项保障机制,从体制机制上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保障措施。明确提出实行县委常委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研判,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各级实行责任制签字背书制度,建立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纪委述廉制度,确保各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的更紧,落的更实。
落实责任分工。中省市纪委全会召开后,该县及时学习宣传,全面传达贯彻落实,先后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四次全会、政府廉政工作等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将全年工作任务分为六大块50项重点工作,落实到15名县级领导和14个牵头部门、18个镇,县委主要领导与99个镇、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确保了任务、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县纪委制定下发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将全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委局领导和各室。全县各级、各部门逐级分解任务,制定措施,签订责任书,传导责任压力,进一步夯实了纵到底、横到边的两个责任体系,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4月底,县纪委常委带队,分6个组对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检查,有力促进了责任、任务的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