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今年以来汉中市纪委积极探索推进同级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有效尝试。
一、强化监督意识,营造浓厚氛围。针对同级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市纪委召集各级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凝聚智慧,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党章等形式,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为开展工作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广泛调研,积极探索,按照“先试点、后扩大”的原则,在一个县区开展了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工作试点。
二、采取六项措施,强化监督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按照要求每年及时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上报了市委班子及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二是加大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贯彻执行中省市《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出台后,该市迅速行动,制定出台了《意见》,从29个方面对市委常委会成员的日常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市委常委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三是规范了市委常委会成员的婚丧喜庆等事宜。该市纪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凡是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要向市纪委、监察局递交《汉中市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单》。同时,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了有效约束。四是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关于节假日休息日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的通知》,对包括市委常委在内的所有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市委常委带头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停驶、封存。五是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情况登记》的规定。要求市委常委会成员每年按时上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子女、配偶相关情况。六是加强对同级党委权力决策公开化监督。对党委重大决策实行公示及监督,同级党委对党委班子分工、党委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安排及事关民生问题的决策等情况,应及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中运行。
三、市县镇三级联动,监督成效初显。为避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该市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行纪律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模式,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提供坚强后盾。逐步配齐配全镇和办事处纪委专职人员,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年轻干部到镇纪委任职,有效解决了有些镇纪检干部不会监督和不敢监督的问题。逐步形成了市县镇三级联动,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督网络,有效发挥了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