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台区汉台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将反腐倡廉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通过抓监督,强惩治,建队伍,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围绕关键环节,狠抓监督机制的建立。先后健全完善了《项目建设台账制度》、《重大项目巡查制度》,《中介机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信息库制度》,并在政府信息网上建立工程项目动态电子监管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制约机制。同时,针对村监委会运行中存在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汉台区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村监委会的七项职责权力、六种监督途径,“七有”建设标准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并在全市率先把村监委会办公经费及工作补贴纳入了区财政村级转移支付,按村的规模大小确定经费标准,逐步建立了村监委会工作考核办法,有效提升了村监委会干事创业的能力和热情。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和6个办案协作区的联动作用,把办案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严格实行办案工作目标责任制。参照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做法,将派驻机构划分片区,整合力量,统一指挥,实现了纪检组办案的“零突破”,今年3个派驻部门纪检组完成了4件自办案件。同时,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三问三解”活动要求的行动举措,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截至11月底,全区共初查初核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6件,立案22件,结案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
三是围绕制度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组织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区镇办事处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汉台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管理办法(试行)》、《汉台区干部廉政鉴定管理办法》、《汉台区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干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委局领导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工作保障,将镇、办纪委工作经费按每年1万元标准列入区、镇财政预算,单独列支;在解决好部门纪检组长办案补贴的基础上,今年又争取落实了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办案补贴标准,由区财政预算、区纪委考核后统一发放。加强业务培训,选派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18人次,并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同时,通过选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区纪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案件查办,以案代训,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工作考核,实行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每季度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纪委书记、副书记每半年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评议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了区纪委领导与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副书记定期谈话制度和困难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