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上半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5起,处分3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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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收到阶段性成效。上半年,全市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共立案28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0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78万元。

拓宽线索来源,助推监督执纪。市纪委将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作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拓宽线索来源,加强线索管理,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夯实了基础。成立市、县(区)、镇三级纪委脱贫攻坚举报中心,用好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同时,将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对勉县、宁强、略阳3个县涉及扶贫的重点部门开展县际交叉专项巡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全面梳理排查,逐县、逐镇、逐村集中摸底,逐一核实,建立台账。2016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060起,处置线索2060起,失实和了结1063起;立案997起,结案997起;党政纪处理1091人,组织处理962人。建立线索移送协调机制。由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定期组织成员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工作差距,提出改进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和线索移送协调机制,加强和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资料信息、问题线索等方面做到无缝衔接,已向市纪委报送问题线索6件,市纪委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挂牌销号,全部进行了核查处理。

聚焦突出问题,加大直查直办力度。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定期梳理一批、交办一批、督办一批”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扶贫项目方面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重点问题,精准发力,精准执纪,建立督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定期通报。同时,今年按照中省纪委市纪委直接查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得少于总案件数10%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扶贫领域案件直查直办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级办理、直接查办。上半年,市纪委共排查扶贫领域重要线索21起,直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8起,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起,信访交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6起;各县区纪检部门直查直办案件54起,强化了高压态势,发挥了震慑作用。

强化督促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用好“一竿子插到底”统计督查制度,每月对全市扶贫领域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通过对各县区立案数、结案数、党政纪处理人数等相关数据分析,掌握全市案件查处情况,定期通报、排名,形成倒逼态势,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季度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制度,今年以来,共通报3批1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了不敢贪腐、不敢失责的氛围。如,2017年10月,南郑区福成镇田家营村原村主任田于涯在向村民发放退耕还林树苗时,按每株1元收取39户村民运费共3876元;2017年12月,福成镇政府拨付田家营村新建茶园补助款124560元,田于涯将其中77369元用于购买茶苗及给种植茶园的村民补助,将剩余47191元据为己有。2018年6月23日,田于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如,略阳县五龙洞镇计生专干刘伟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11月、2014年4月,先后将辖区内两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共计4万元据为已有,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12日,略阳县纪委给予刘伟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汉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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