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中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真正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利剑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工作中,汉中市坚持将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以巡察情况反馈会为抓手,对发现的问题直指要害、直截了、不留情面地进行反馈,面对面向被巡察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讲清楚整改责任、讲明白整改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同时,要求被巡察党委(党组)深挖问题根源,堵塞漏洞,迅速建立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据悉,为推动问题解决、整改到位,每轮巡察反馈后,汉中市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于10个工作日内报《整改方案》和《自查报告》、于2个月内报《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在此基础上,汉中市坚持每轮巡察进驻前,由巡察组组长带队,对上轮巡察整改事项进行暗访和专项检查。检查组按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量化考核》办法,按“领导是否重视”、“整改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四个方面36个指标,量化打分,并形成《专项整改检查报告》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巡察移交线索坚持优先办理、快查快办,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干部问题及时跟进调整,不断做实整改工作,确保了巡察整改责任不脱节、工作不断档、标准不下降。(汉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