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树立崇高理想、提升精神境界,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而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今年年初,镇巴县纪委、监察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明确活动内容。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各镇(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参观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两学一做”和“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效果。
二是明确人员范围。规定参加活动的人员包括各镇(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同时,要求各镇(办)还应当组织各村(社区)三委班子成员,驻镇各单位班子成员,在镇(办)机关开展一次集中性警示教育活动。
三是规范活动程序。为避免活动流于形式,统一规定活动的程序应包括6个方面,即参观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委党组(支部)书记上警示教育课、中层代表发言、廉政教育测试、撰写心得体会和心得感悟。
四是注重成效反馈。要求在活动结束后,由各镇(办)各单位(部门)向县纪委监委宣教室报送活动总结、活动开展照片和活动相关新闻宣传稿件,以及3至5篇具有代表性的个人心得体会,筛选后在纪检监察网站上刊登,便于党员干部进行交流学习。
五是加强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指导员制度的通知》,明确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室主任担任指导员,深入所联系的单位指导警示教育活动,围绕警示教育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传达中省市纪委监委最新精神、宣讲党纪法规、以案释纪、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守底线。
自活动开展以来,已经有40个部门,18个镇办按要求开展了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镇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