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以来,宝塔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挂证取酬”专项整治,认真清理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让“权”与“利”彻底分家。截至目前,全区54名公职人员已主动登记并及时纠正。
开展前期谋划,明确整治方向。区纪委监委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所有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及职称的公职人员如实填写《公职人员职称与职业资格取得及挂靠情况自查登记表》,4月底前停止挂靠行为,主动纠正错误,并向所在单位做出不再挂靠的承诺,立行立改。同时,要求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此类问题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违规挂靠的公职人员及时惩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
加强宣传引导,全面自查自纠。通过宝塔廉政网、微信群、宝塔资讯等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公职人员对“挂证取酬”违规违纪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检举举报,有效发挥专项治理的最大成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重点围绕公职人员是否有证、是否挂靠、是否取酬等,对隶属本单位的公职人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逐人逐项核实查清,特别是对具有相关职称和职业资格的做重点调查摸底,建立台帐,确保不遗漏一人。
严格执纪问责,构建长效机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助信访举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技术支持等方式,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问题进行全面复核,对未主动停止挂靠的公职人员从严从实分类处理,对仍存在违规“挂证取酬”问题的公职人员从快从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严肃追责。同时,针对挂证取酬现象较为突出的建筑、水利、消防、医疗、教育、财税审计等行业领域,区纪委监委将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督促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制度性规定,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定期治理范围和措施,建立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合力扫除“挂证取酬”土壤。(宝塔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