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县纪委监委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探索创新对村级的巡察方式,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情民意,对村级巡察工作垂直部署安排。以全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为契机,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对村巡察组,明确巡察任务,聚焦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农地非农化、“一卡通”管理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创新巡察方式。做实宣传动员工作,要求进驻环节做到“四必达”,即巡察工作动员会、座谈会、巡察公告、信访意见箱必达村组,“零距离”做好宣传接访,方便和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离任干部、贫困户、老党员、村民小组代表、老上访户,发现民忧民怨。
突出巡察实效。通过谈话了解、入户走访、查阅有关资料、巡察检查联动等方式发现问题。截至目前,已发现冒领养老金、对群众应享受国家补贴不作为、虚报冒领粮食补助款等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移交处置村集体收入不按期入账、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以权谋私、“三资”管理不规范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8起。富县纪委监委通过这一系列“组合拳”,切实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