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安市宝塔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靶向监督、精准发力,全力守护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在该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不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廉政风险管控力度,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村集体“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为重点,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审批监督弱项和资金管控短板,确保乡村振兴资金用到实处、惠及于民。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方面,选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作为突破口,发现并整改资金拨付不及时、公示公开不到位等问题34个;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对2019年以来12个乡镇(街道)的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快支付进度;在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持续推广应用“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完成71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初始化和账套建立,录入合同4800份,银农直联线上审批支付975笔。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统筹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力量,充分发挥“纪巡审”联动监督作用,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单位自查”方式,对全区2023年至2024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情况开展全面摸排,着力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贪污侵占以及失职失责、监管不力等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累计检查项目76个,推动整改问题29个,办成民生实事6件,督促移交问题线索21件。截至目前,全区共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73件,立案62件,党纪政务处分53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清缴追回资金105.82万元。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等方式,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修订完善《宝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4项,从源头上防范乡村振兴领域风腐问题。(宝塔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