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多措并举全面落实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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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9、10号文件下发后,宜川县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重要领导碰头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一是成立了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和宜川县“三问”办公室,副科级建制,每个室编制2人,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1名。给县纪委、监察局配备纪检监察员4名,增加事业编制2名。二是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共设置了宜川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党委、政府、政法、农村、工交财贸、文教卫生6个系统纪工委、监察室,每个纪工委、监察室编制4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人,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人,工作人员1人。三是将县纪委常委职位由副科级升为正科级。明确县纪委副书记、常委,监察局长、副局长的提名、任免、奖惩、兼职和调动,应事先书面征得市纪委的同意,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县监察局局长列席县长办公会。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组织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四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提拔力度,9月份,将1名纪委领导干部调整为纪工委书记,将2名纪检监察员调整为纪委监察局内设室主任,将3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为副科级纪检监察员,从基层纪委选调1名纪委书记担任县纪委室主任,从政法院校招聘优秀大学生1名。五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并积极向上级申报装备配置,及早解决纪委监察局以及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办公办案装备不足问题。

文章来源:宜川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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