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三函”督办促进省市驻甘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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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泉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部分省、市驻甘单位长期存在着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下,不注重听取群众合理意见、建议,甚至随意设置办事条件,增加办事门槛,极大程度地影响了全县投资发展环境。今年,甘泉县积极创新,经深入调研制定下发了《促进省市驻甘单位深化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的暂行办法》,通过发“询问函”、“责令整改函”、“告知函”等三种手段。一是询问函。对干部群众向县纪委、纠风办反映或纪检监察机关在政风行风建设检查、评议、人民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单位创建中发现的问题,由县纠风办给驻甘涉及单位发送“询问函”进一步了解,驻甘涉及单位以函的形式向县纪委和当事群众作出解释答复。二是责令整改函。纪检监察机关在行风建设检查评议中发现或社会上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需要整改的问题,由县纠风办给驻甘涉及单位发送“责令整改函”,限期要求驻甘涉及单位作出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函报县纠风办。三是告知函。对县纠风办责令整改的问题,驻甘涉及单位拒不整改,县纪委将情况以函的形式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由其督促整改。为加强对省、市驻甘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办法。改变了以往纪委催一催,驻地单位动一动或根本不动,最后不了了之的窘境。促使省市驻甘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自身政风行风建设。省市驻甘各单位一改以往对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单位活动重视不够,敷衍了事的局面,高度重视自身政风行风建设,下大力气改进工作和服务,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地改善了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  
    截至目前,共发出函询4份,整改建议函2份,解决群众反映问题4件。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政风行风建设,改善了全县投资发展环境,营造了“风气正、效率高、服务好”的良好政务环境,得到了全县广大群众的肯定。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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