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述责述廉述效塑造领导干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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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落实好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制度,今年以来,甘泉县及时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精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制度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坚持依靠创新,进一步完善、细化、规范“三述”程序、内容,制定出台保障措施,为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对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

  特别是实施过程的全程公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不预设问题、现场干部群众无约束、尖锐的问题,使“三述”对象充分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推行这项制度所带来的执政压力,思想上受到很大的震动,变压力为动力,更加尽职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勤政廉政。

  该县在实施“三述制度”的过程中,确立了七个基本工作环节,在组织和程序上,要求做到确定对象“四个优先”、征求意见“五方代表两个必谈”、撰写报告“三对照”、“三述”大会面对面质询解答、情况反馈“四通报”、整改结果“双报告”,干部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三述”报告、大会测评等次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 “五公开”,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在“三述”内容上,要求述责要做到“六个必述”,述廉做到“十二个方面必述”,述效做到“四个必述”,为领导干部“三述”廓清了范围,避免了以往述职报告“信天游”、“拣好的说”的现象。同时,该县制定出台了“三述”结果综合运用暂行办法,对在干部群众评议中,履行责、廉、效其中一项差的比率达到30%以上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不得提拔使用。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促使被确定参加“三述”大会的领导干部都把这次述职作为其个人岗位履职的一次“大考”。与此同时,该县纪委严把关键环节,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确保征求意见时干部群众“好坏都说”,大会“三述”报告“政绩问题均述”、干部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真改、如何改”上。从机制、程序上的进一步规范完善,为干部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确保了“三述”不走过场。

文章来源: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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