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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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富县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县党校四楼会议室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上,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郭永健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郭局长指出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回顾了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所走过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深刻阐述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的要求,对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再一次彰显了党中央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念,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问责条例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研读原文,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宏柱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指导纪检监察工作。要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同学习党的理论结合起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从严改进作风,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统领,强化监督执纪,持续纠正“四风”。从严惩治腐败,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他要求,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准确把握问责原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更好地监督执纪问责。要把自己的责任摆进去,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对党组织或党的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肃问责追责,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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