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开展“百日会战”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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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延长县委决定从2015年9月20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围绕解决五大问题开展为期一百天的作风整顿工作。

此次作风整顿工作坚持专项治理与常态治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出重拳、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存在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干部不正之风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解决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着力解决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模糊,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等靠、推脱思想严重;不能严格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干部管理松散,外出报备和请销假等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随意、擅自、超权限批假和长期不在岗甚至“吃空饷”的问题;没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公共权力运行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制约,源头治腐工作流于形式。

解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违规建造楼堂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精简文件转变会风落实不力、执行工作纪律不到位等违纪违规问题。

解决干部不正之风的问题。着力解决权力部门权力运行的范围、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服务态度、廉洁承诺公开不到位的问题,权力部门领导干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纪律作风问题。

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惠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存在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类村”村干部“小官贪腐”等问题,村级事务和财务不公开以及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着力解决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中任务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率低下的问题;在工作中怕担责任,推诿扯皮,该决策不决策,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由于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和案件的问题;怕得罪人,对直接管辖的干部和单位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或者查处的问题。

为了使此次作风整顿工作能得到有效落实,延长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蔺治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同时延长县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作风整顿工作。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担当“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整治责任,敢于发声,敢于亮剑,组织开展好作风整顿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拒不执行决定或执行决定敷衍塞责的有关责任人员,要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函询诫勉、通报批评或建议组织处理;对违纪违法的,要通过纪律审查,是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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