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纪委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工程 增强乡村两级干部“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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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甘泉县纪委、监察局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干部的“免疫力”,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工程。

一、加强宣传教育,打好“预防针”。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积极宣传《若干规定》内容,营造 “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目前各乡镇纪委已发放《若干规定》读本500余本,村干部人手一本。各乡镇对乡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村“三委”班子成员及村民小组长进行了集中培训,共举办《若干规定》培训35场(次),培训农村基层干部400余人(次)。二是注重典型引领。在宣传教育的同时,注重挖掘农村基层干部中的优秀党员、优秀村干部和党员致富带头人。勤廉兼优的高哨中心社区雷村支部书记王荣发等一批模范基层干部,受各乡镇邀请多次深入村组、社区讲党课、谈心得,言传身教,发挥了很好的典型引领作用。三是廉政文化引领。结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乡村两级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突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并着力打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发挥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开展廉政谈话。各乡镇纪委坚持对新任村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在重大节日前采用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进行廉洁提醒,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促使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明“警戒线”。一是出台硬性要求。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了农村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三个禁止”、“十九个不准”纪律要求,给农村基层干部履职用权划定了纪律“红线”。二是签订公开承诺书。组织乡村两级干部签订《廉洁履行职责公开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中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三个禁止”“十九个不准”等规定,并将践诺情况纳入乡村两级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建立廉政档案。建立乡村两级干部廉政档案,将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年终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廉政档案,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日常监管,勤念“紧箍咒”。一是开展民主测评。要求各乡镇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询问会和勤廉评议会,由干部群众对各基层站所和乡村两级干部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排名后三位的在本乡镇范围内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实施“廉政约谈”。建立县乡两级约谈机制,针对群众投诉或反映强烈的问题,本着预防在先、教育为主、事前监督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纪委副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分别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约谈”,指明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讲清危害,及时提醒诫勉,及时责令整改。2012年以来,县乡纪委根据群众投诉累计约谈党员干部达21人。三是狠抓财务审计。全面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健全完善了乡镇主要领导、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设计制度,推行乡财、村财年度抽查审计,对群众关注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民生项目、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重大事项实行专项审计,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行使。目前已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21人。四是进行专项检查。每季度对全县村(居)务公开、“三资”管理、强农惠农资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加强了对乡村两级干部的日常监管。

四、狠抓制度建设,筑牢“防火墙”。一是全面落实“三资”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建立“三资”台账,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二是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肃公开纪律,将村民关心的事项适时悉数公开,给群众明白。三是健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等制度,凡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宜,都按规范程序讨论决定。四是进一步完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债务“零移交”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引入更多监督力量。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促使乡村两级干部自觉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养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

五、加大惩处力度,增强“震慑力”。一是注重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举报,采取直办、督办等形式及时查处。二是加大对乡村两级干部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因失职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查处严重危害发展稳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对查出的案件及时进行剖析总结,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达到查处一例、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1名科级干部和1名一般干部因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被“双开”,3名村干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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