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出台《黄龙县领导干部评责评廉评效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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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黄龙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延安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和《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效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黄龙县领导干部评责评廉评效暂行办法》  

  《办法》包含了指导思想、 “三评”的对象、内容、适用范围、形式、结果运用和附则等七方面内容。在对象上,除了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以外,还纳入了中、省、市驻黄单位负责人;参与工程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其适用范围主要是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述责述廉述效大会上的评议;重点项目环境保障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以及其他需要“三评”的工作。在评议形式上主要采取问卷调查评议、走访群众评议 、代表委员监督员评议、网上评议和会议评议。在结果运用方面,通过“三评”,把个人评议情况、问卷调查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装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若评议较差票占参加测评人数三分之一以上者,要调查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将“三评”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和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

  《“三评”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单位的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将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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