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腐败抓源头 制度改革促实效
——黄龙县推行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谈话、承诺、测评三项制度
打印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黄龙县纪委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深化和巩固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成果的同时,坚持制度创新,在全县推行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谈话、承诺、测评三项制度,严防干部离任腐败。在省、市廉政制度创新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三项制度”齐亮剑

黄龙县科级领导干部在年满50岁时就转任协理员,不再担任实职。在接近离任时,一些干部可能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出现放松要求、缺少防范等问题,导致这一时期成为最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时期。针对这种情况,黄龙县纪委监察局为了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促使领导干部站好最后一班岗,根据《党章》、《廉政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结合黄龙实际制定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试行)》、《黄龙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承诺制度(试行)》、《黄龙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测评制度(试行)》三项制度,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向一切可能滋生离任腐败的因素“亮剑”。

公正谈话树意识

廉政谈话制度由黄龙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由纪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制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人和记录人。谈话的对象为距转任协理员不足一年的正科级主要领导、正科级副职及副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采取个别谈话、会议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谈话的主要内容涉及严明政治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党纪、政纪规定等六个方面内容。重点包括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党务、政务、事务进行公开,并对作风问题和廉政提出要求。

承诺测评双考核

廉政承诺制度和测评制度是对廉政谈话制度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在廉政谈话的基础上加强对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廉政承诺制度明确了承诺的方式、具体事项以及对承诺的监督和违反承诺的责任追究。而廉政测评制度则规范了测评的内容、测评的方式方法、测评的格次划分及测评结果的运用。对干部做到坚定理想信念,遵守组织、人事财经纪律,落实“三个管好”(管好自己,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家属子女)提出了郑重承诺。并结合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述效会议进行廉政测评,对测评内容分项打分,综合测评,通过测评出的真实准确的结果对承诺内容进行考核。

环环相扣保实效

《黄龙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出台后,黄龙县纪委监察局分批组织,对全县32名近两年离任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前的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和测评。党政“一把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负责,党政副职、副科干部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负责。廉政谈话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在充分肯定了离任领导干部成绩的同时,对离任领导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廉政谈话后签订《黄龙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承诺书》,并对承诺及自律情况进行廉政测评考核,将测评结果报告县委,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对有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查,促使干部不敢违纪。三环紧紧相扣既增强了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又纠正了一些轻微的干部违纪问题,消除了党政干部疏于管理,麻痹大意,放松自我的心理,真正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对于一些群众有反应,经查不属实或在谈话、测评中暴露出的一些轻微违纪问题,黄龙县纪委通过信访监督,限期整改等措施,及时纠正,起到警示教育效果,为纪检干部与党政干部搭建起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拉近了纪检干部与党政干部的距离,消除了谈话者的心理障碍,使得党政干部充分认识到了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和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反腐斗争成绩斐然,‘三项制度’的出台,不仅是我们黄龙纪检干部的制度创新,更是新时期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深刻践行。”对于三项制度的未来,黄龙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宏江满心期待。


上一条:延长县纪委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赴延安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下一条:延川县纪委构建“六个新常态”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