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纪委加大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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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党政纪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处分决定和监察建议的严格执行,约束受处分人员单位及时准确地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近期富县纪委制定了《中共富县纪委、监察局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单》,将执行处分决定到位的全部内容通过《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内容无遗漏、执行标准无偏差。

    该县纪委对延安市纪委《关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规定(试行)》进行了转发,并明确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中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执行处分决定的工作职责、纪律责任、办理程序。《报告单》由县纪委审理室根据处分决定填写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处分档次后,随处分决定一并送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将送达本人、处分宣布情况、归档情况、处分后职级以及根据规定受处分人员任职、年度考核、技术职称、工资降级等应受影响的执纪内容填写后。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拿《报告单》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执纪手续,并将经相关部门签章后的《报告单》反馈到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根据《报告单》中的每一项内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拒不执行处分决定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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