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三项举措深入推进 清理“吃空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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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关于全面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的要求和全市清理“吃空饷”工作推进会议后,黄龙县采取三项措施对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夯实各级责任,推进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黄龙县县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清理“吃空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专门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志华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局局长,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局长、编办主任、纠风办主任、人社局副局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纠风办,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在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清理工作的同时,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清理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吃空饷”的案件;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加强干部管理和人员编制管理,制定出台违规人员的干部人事管理处罚办法;财政部门结合新形势新情况,修订完善工资管理办法;新闻单位加强思想引导和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对返回单位上班人员的引导、教育和管理。各单位加强对返回单位上班人员的教育,提高返回单位上班人员对“吃空饷”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纪观念和责任意识,强化监管,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效。二是解决政策衔接问题。对以前政策规定鼓励公职人员离岗经商等问题,要与现行政策对接,及时清理过期文件和与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文件,研究出台新政策,妥善解决政策遗留问题。三是积极总结清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防治“吃空饷”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以及人事、编制、财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清理、边规范、边完善,加强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和业务协作,加强和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防治“吃空饷”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吃空饷”问题的产生。


    据悉,此次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即自查自纠、组织核实、整改处理和建章立制阶段。领导小组要求全县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理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抓。同时将清理“吃空饷”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三述”的重要内容。凡存在“吃空饷”等问题而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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