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延川县纪委紧紧围绕整合资源、夯实责任、强化协作、后勤保障、奖惩激励五项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解决了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该县在办案协作区组划上,建立三级联系协作工作机制,每一名纪委常委牵头负责一个办案协作区,由一个纪工委与两个相邻的乡镇纪委组成一个办案协作区,共设立七个办案协作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使办案资源得到有效整合。
结合实际,该县组建了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办案组三级工作组织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组长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错案追究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同时,为提高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工作能力,延川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议,通报各乡镇的信访情况及县纪委转办、交办信访件查办情况,对各乡镇纪委遇到难以查办的案件,迅速启动办案协作区进行查处。对难以定性的案件及时进行研讨,对查办终结的案件进行剖析,不断提高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为确保协作区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延川县纪委明确规定案发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办案后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办案后勤工作,配合协作区指导组、办案组的调遣,负责为办案人员做好协调、联络工作,提供办案场所、食宿、交通工具等必要条件。要求各乡镇党委必须支持协作区办案工作,保证协作区办案指导组所抽调人员及时到位,对阻挠、干扰办案的领导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严格量化考核,制定出台了《延川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提高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10年以来全县乡镇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42件(次),初核23件,立案17件,结案17件,给予党纪处分19人。其中办案协作区初核5件,立案3件,结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文章来源:延川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