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黄龙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执纪水平,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黄龙县纪委决定,即日起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活动。
这次学习活动的对象是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干部。包括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乡镇(社区)纪委书记;纪工委、监察室全体干部。学习的内容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掌握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纪政纪法规等基本知识。如《党章》、《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及《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十六项应知应会的学习内容。
纪委要求各乡镇(社区)纪委、纪工委、科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广泛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确保学习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学习活动结束后,县纪委将组织专门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安排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年度不予评优,并给予诫勉谈话和内部调整。对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的,一律按零分处理;考试成绩存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档案。
此次活动的开展,在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的同时更好地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为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