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富县纠风办以四项措施,强化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基础是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灵活、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强化惠农资金监管。认真落实强农惠农“一公开、二备案、三监督”制度,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要及时纠正,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针对滞留、资金拨付进度较慢问题,要督促各项目单位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快落实进度,加强项目过程的跟踪检查和落实的验收,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做好资金拨付。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户储存、专账核算、账务核算混乱的情况,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纠正,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乡镇和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简化工作程序。充分利用乡镇便民服务站,在不改变主管部门政策解释权、补贴对象认定权、补贴资金确定权、补贴程序审核权的前提下,将各类强农惠农补贴项目、标准、金额、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及时通知到户,以 “一折通”发放到户,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