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7月25日,富县纪委在县宾馆六楼会议室举办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培训班,各乡镇乡(镇)长、纪委书记、计生站长、财政所长、示范村党支部书记及县纪委机关、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全体人员1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由县纪委副书记武清颖主持,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郭文广就《规定》制定出台的简要过程,以及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五个方面,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向受训干部进行解读,指导他们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规定》的内容。
最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拓改琴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三个方面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组织开展好本乡(镇)的教育培训,抓好实施与监督。二要结合《规定》的贯彻实施,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要对照《规定》,各基层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通过对《规定》的学习,基层干部们认为,《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继续深入学习《规定》,认真落实《规定》,不断增强自身廉洁从政意识,依法依纪履职,把老百姓的事办好、办实,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