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矛盾交织,群体性事件、集体越级上访一直是困绕基层稳定的最大问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年以来,陕西省推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这是从监督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为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解决了农村监督缺失的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今年3月份以来,子长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规范选举程序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序进行,目前全县35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而且通过积极组织培训、扎实开展监督,为维护基层稳定,提高民主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至目前,全县358个村民监督委员会,共实施监督事项1500个,提出质询意见865余条,其中采纳851条,化解矛盾纠纷215余起,全县农村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0%,全县农村呈现出心和气顺、干劲十足的工作热潮。
(一)监委会成为民主监督的平台
作为民主监督的常设机构,监委会代表大多数村民来“盯”着村级权力的运作。从监督方式上看,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实现了由单纯财务监督向各项村务监督转变,过去村务公开往往局限于财务公开,只公开账务,不公开其它村务。监委会组建后,在进一步公开财务的基础上,将诸如发展党员、各类先进评选、低保户审报、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等群众密切关注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确保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财务笼统化公开向明细化公开转变。过去,大部分农村实行财务公开,绝大多数是按款项用途的分类合计公布的,村民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群众对财务公开如“雾里看花”。现在,从公开“结果”向公开“过程”转变,村里每一张发票都由监委会成员审核,凡认定合乎规定的才可签章报销。到月底,将每笔开支的款项和用途说明,都不折不扣地上墙。三是由兼职监督向专职监督转变。原来村上尽管有村民监督小组组长、村纪检员等监督人员,但他们成员大多是村两委会成员,没有专职起来,监督作用有限。监委会成员突破两委会的束缚,成为独立的监督人员,有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四是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以往重大村务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但在付诸实施过程中,村干部拥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他们有权对决议有所变更。现在有了村监委会,村民就可以借助监委会这一平台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这样一来,大大提升了监督的公信力。今年4月份,余家坪村要组织村民兴修基本农田,但由于历年来群众投入的义务工不均等,导致上劳问题困难。村监委会了解到群众这一思想现状。一次性清理了历年义务工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制定了义务工投资投劳结算办法,实行实时计工制,一周一公布,一月一结算,这一措施推行后,化解了群众的怨气,解除了思想顾虑,使农田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仅此一项工程为村上节约资金3万余元。有人说,如此监督,村干部的权力变小了,两委会的权力受到监督制约。余家坪乡郝家川村党支部书记郝奋达道出了他独到的见解,他说:“村民信不过你,你有权没威,监督到位了,村两委办实事就有权有威了,村民也不会疑神疑鬼了。”余家坪村崖头村村主任李新明说:“以前,我们当村干部很难,要干事,担心群众说自己想从中谋私利,出力不讨好;不干事又担心群众说自己没能耐。现在好了,有了监委会的监督,既还了我们的清白,又能给群众明白交底。”
(二)监委会成为民主决策的桥梁
村监委会虽然对重大村级事务没有决定权。但是,在村委会职权范围的事项上,监委会在其决策之前尽可能反映各方民情民意,使得决策兼顾公平、主持公道。决策作出之后,村监委会的职责则是做好向村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因为监委会列席村务会议,明白这项决定形成的依据、背景和具体操作实施办法。所以,当村“两委”决定的事项不被部分村民所理解时,监委会的职能还包括主持公道,释疑解惑,使得村民心悦诚服地接受正确的决定。今年4月份余家坪乡郝家川村两委会针对人均口粮田不足的现状,提出新建3个淤地坝,实施百亩土地整理项目,一些村民提出一大堆疑问:干部会不会吃回扣?村干部解释不清,又怕惹出麻烦,一度搁浅。监委会成立后,再次讨论这一事项,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亮出了硬碰硬的办法:从工程方量、施工计时、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的每个环节均由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至少两人参与监督把关。村民听后心服了,心结解开了,这两项工程很快在村上得以实施。史家畔乡闫家坪村今年铁路复线穿过该村,拆迁68孔窑洞,存在着拆迁旧窑、新修地址分配、赔偿款发放等问题,村支部、村委拆迁方案定下来后,一部分群众不理解,一部分群众还想从中多得,使方案一时难以实行。监委会主任卢玉海亲自上门做工作,不理解的,认真解释;不符合要求的,除解释外给予明确答复,群众说“老卢一来,我们心里就有底了,我们相信老卢”,通过入情入理,有理有据的解释,拆迁方案顺利实施。目前,该村铁路拆迁赔偿款已顺利发放到群众手里,第一批16间新房屋已建成。
(三)监委会成为民主管理的岗哨
“村官”的腐败,村民的积怨,往往是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开始的,而最初的触发点,正是由于随意突破“村规民约”的底线,由此酿成了日后难以调和的激烈冲突。在这个意义上说,监委会参与民主管理,就像站在十字路口的“岗哨”:大家守规矩,相安无事;谁有违规,它就出面纠错,力求“小病早治不出村,小错早防不上告”。今年夏季因干旱少雨,余家坪崖头村自来水水量不足,群众争着放水浇灌自家庭院的蔬菜,导致水位高的群众连做饭洗脸的水都无法供应。村监委会听到群众这一意见后,及时召开村民大会,作出限时放水的决定,实时监控用水的管理办法,优先保障了全村群众的正常生活用水,受到了群众高度好评。瓦窑堡镇芋则湾村所有工程的实施,该村监委会都参与其中,将工程实施的每个环节都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本村群众的好评。由于监督到位,村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处处围着群众“转”,事事有人管、有人问,且村中的大事小事公开透明了,群众心气顺了,上访的没有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文章来源:子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