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坚持“三个结合”加强干部任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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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纪委认真贯彻执行拟提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把廉政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自去年以来,延川县纪委共组织了4批,136人(次)新提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干部任免实现了教育在先,预防在先。

一是坚持任前必考。既凡是经县委常委会票决任命的乡局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在7天的公示期内参加由纪委组织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上任。二是坚持岗前必谈。每个领导干部在履行新的职务之前,结合廉政法规考试,由纪委主要领导与其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对他们在新的岗位上廉洁履行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坚持任中必学。领导干部任职后,纪委还要通过多种形式的示范、警示和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他们强化对《廉政准则》和党纪条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在坚持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更加符合干部教育的有效方法,通过实行任前廉政考试、上岗廉政谈话、年度廉政主题教育的“三结合”,把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干部培养、使用环节,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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