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村级主要领导的监督管理,推进“述责述廉述效制度”和“党员承诺制”延伸和发展,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宝塔区在领导干部中实行述职承诺制度,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
述职承诺制度,是由乡镇、部门领导干部和村干部年初对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社会事业、辖区稳定、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廉洁自律等提出明确的目标措施,并公开进行承诺。年底围绕年初承诺事项以及完成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由党组织和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统计汇总各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述职对象进行反馈。对述职中反映出班子方面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纠正,并将结果于会后30日内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反映出的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由党组织负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由区纪委采取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帮助整改。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民主测评、整改情况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群众公认的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的科级领导干部予以表彰和重用;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经查有重大违纪问题的干部,坚决予以惩戒。
通过述职承诺,有利于引导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上级监督、班子监督和干部群众监督的作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言行一致,雷厉风行,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自加工作压力,促进任务落实,依照承诺向区委、区政府和全区人民“兑现”、“交账”;有利于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务要情,不仅对“一把手”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考核,同时拉近了党和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激发群众参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目前,全区69名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承诺。部分乡镇按照要求还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驻镇企事业单位、村两委会负责人进行了述职承诺,邀请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行了评议。
文章来源:宝塔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