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全面开展公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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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顺畅、整洁、安全、优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提高公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黄陵县近日决定,从11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公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

 

    此次环境整治工作对象是全县农村公路,重点是黄店川道路、店双路、店后路、香黄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和210国道等车流量大、沿线村庄多的公路。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清理、整治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非法平交道口、违法建筑、非交通标志牌、违法设置加水点、维修点、非法占用利用公路堆放建筑材料和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垃圾、抛洒污染公路路面等行为;二是加强对收费公路沿线煤场、食堂、维修点管理,严禁施工运输车抛洒、带泥上路、乱排污水等;三是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的管理,严禁55吨以上车辆上路行驶。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拴林为组长,县交运局局长朱俊龙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公安局、交警队、住建局、环保局、公路段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全县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宣传造势,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配合乡镇,对打场晒粮、乱推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及时处理;沿线乡镇要在主要县道、乡道路口或节点设置限高杆、限宽墩等超限设施,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坚决遏制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工作的危害;国土、城建、煤炭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控制红线内建设行为的监管,确保公路两侧无私搭乱建现象发生。工作中,县上将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力争通过开展此次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消除公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保证全县公路安全畅通,路容路貌整洁美观,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预期整治效果。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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