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三问”办、纠风办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五笔会签”报账工作的通知》,采取五项措施严格规范“五笔会签”制度。
为了应对目前全县经济发展困境,切实加强对全县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管,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报账签字顺序不规范、事前签单、帐务公开不实、廉政监督员作用发挥流于形式等问题,该县从五个方面进一步严格规范“五笔会签”制度:一是进一步扩大“五笔会签”执行范围,将全县未纳入会计核算集中报账的事业单位(包括所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各单位所有基本建设账户和所有涉及财政性资金的专项资金账户纳入“五笔会签”范围。二是严格“五笔会签”顺序,要求所有报销票据必须由会签人员严格按照会签顺序在票据背面一一签字后方可报账;对50元以下诸如过桥费、差旅费等数额较小的票据,采用汇总后签字的方法进行报账。因编制少达不到五人的单位,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批后方可执行四人或三人会签。三是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敢于监督的基本要求,尽快确定“廉政监督员”(报账员不得兼任廉政监督员)。四是要求村监委会主任参与村级财务“五笔会签”。五是深入推动财务公开,建立定期召开账务公开通报会议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