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龙县纪委不断在抓规范、抓执行、抓效果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全县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建立《党的全委会、常委会工作制度》、《黄龙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一票否决”暂行办法》、《黄龙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效的实施办法》及《黄龙县领导干部评责评廉评效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深入“三重一大”研究,细化运行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各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示范点建设。在部分县级部门、乡镇、纪工委、行政村、站所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项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对半年、全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三是建立完善有效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制度落实、深化案件审理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省纪委推行的十三项制度和市纪委推行的十七项制度,建立完善县纪委推行的“评责评廉评效”、“政风行风面对面” 电视栏目、“组财村管乡监督”三项制度创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问题,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钱、管物、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四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提供机制保障。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廉政共建关系。实行纪工委监察室派驻县级部门工作体制,制定《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日常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县纪委统一领导、分片监督的运行机制。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