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发出通知严禁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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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的通知》,严禁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通知》指出,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要求,是落实中、省纪委安排部署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对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树立圣地延安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的高度,主动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坚决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坚决不违规收受月饼和礼品、礼金等,过一个干干净净、轻轻松松的中秋节、国庆节。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强化监督检查,铁面执纪,把日常性督查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坚决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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