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文物局、教育局等6个市直部门负责人述责、述廉、述效的现场报告,认真查看了市房产办、交警支队等4个窗口单位负责人的书面报告,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曾岚主持会议。
会上,市国土资源局、文物局、教育局等6个市直部门负责人现场进行“三述”报告,市房产办、交警支队等4个窗口单位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40多位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三述”对象进行了现场提问、质询,并对“三述”对象述责、述廉、述效情况进行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曾岚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述责、述廉、述效工作。开展”三述“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省纪委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深化问责、问廉、问效制度的探索实践,要继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具体措施,坚持实事求是,扎扎实实查找问题、整改问题,同时要加强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结果运用和整改情况回访长效机制,提高“三述”工作的权威性。二是要自觉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善于运用监督,自觉抵制独断专权的不良作风,始终坚持全面科学的监督理念,形成在“阳光下”、“镜子前”履职用权的习惯,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三是要公正廉洁履行领导干部职责。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公正廉洁履行领导职责的重要性,带领班子其他成员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干好本职工作,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同时要带头改进作风,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