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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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2010年3月4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 2010年3月4日在延安召开。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0人,列席181人。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希同志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党员领导同志,市法院、市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出席了会议。

    全会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李希同志的讲话认真贯彻了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杨鑫同志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部署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全会认为,200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深化党员领导干部“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推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构建具有延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全会提出,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深化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建立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检查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宏观调控、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节约资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农业产业、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投资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第二、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和省委巡视组提出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延安精神教育,督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纠正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三,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内情况通报、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推行县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第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林地产权改革、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强农惠农政策兑现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健全完善办案协作、联系通报、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

    第五,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物业管理混乱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违反规定行为,从严纠正处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和“人民群众满意单位”活动,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

    第六,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加强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继续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全会强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巩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成果的同时,把制约和监督权力作为制度创新的出发点,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突出抓好信访听证终结,创建“平价医院”、源头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信访监督,县乡两级后备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县乡两级公务接待“廉政灶”,电子化政府采购和办案协作区等七项制度的推行。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和深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章来源:延安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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