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2月13日在延安召开。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1人,列席161人。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曾岚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为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姚引良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党员领导同志和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出席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反腐倡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强调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
姚引良同志的讲话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高屋建瓴,部署周密,振奋精神,鼓舞人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曾岚同志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部署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全会指出,2011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制度建设和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会提出,2012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构建具有延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全会指出,做好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按照“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保先进位,勇创一流”的要求,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把保先进位勇创一流作为目标追求,坚持把统筹兼顾重点突破作为基本方法,坚持把制度创新与时俱进作为重要举措,坚持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重点任务是:
第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中省各项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大对市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镇建设、产业园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城改造以及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等的监督检查,派驻“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组,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深入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巩固深化省、市纪委各项制度,力争推出一批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管用有效的创新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问题,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纪律整顿,不断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着力解决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纠教育、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征地拆迁、土地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加强惠农资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第四,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延安精神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
第五,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不断规范公款出国(境)行为。全面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从严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违规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以及暖窑、过寿、孩子升学等为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干部赌博等行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第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认真开展“忠诚履职、争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不断规范县区、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县级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未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甘愿做“一头牛”,做到勤奋耕耘,勇于开拓,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推动圣地延安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甘愿做“一把剑”,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决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甘愿做“一把伞”,做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全会号召,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文章来源:延安市纪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