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推行村干部“坐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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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农村工作的实际,致使大部分村干部长期奔赴于田间地头,无暇顾及理论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缺乏总揽全局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的村干部长期在家里和地头两点一线奔波,很少在村委会办公,致使村委会成为了虚设的村委会,村委会的环境也就形成了脏乱差,群众有急事想办事找不到人。为切实解决以上诸多问题,富县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为民办实事、提高办事效率为落脚点,在直罗镇安家川村试点推行了村干部坐班制度。

 

    村干部坐班制度,即每天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在村委会坚守岗位。白天负责接待群众和通讯联络工作,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晚上,坐班村干部带领民兵值班巡逻,对出现的治安隐患及时进行上报并处置,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将损失和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通过实施“四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年终考核制,确保村干部坐班制度落到实处。《首问负责制》明确:凡群众到村委会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提建议、意见时,所接待的村委会坐班干部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并积极处理或引导办事的群众到镇有关站所单位解决问题,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 我不管”等语言推诿、拒绝办事的群众。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依照政策给予明确答复;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宜,要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协调处理;对自己不能解决的,要立即向村“两委”一把手或片长请示汇报,并向办事的群众说明情况。《限时办结制》要求:坐班村干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要求,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时间,严守承诺,确保在限期内及时办结。《年终考核制》明确,将坐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村党支部每月根据坐班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对其进行一次考核,每月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如果本月坐班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则坐班干部本月的工作不合格;如果一年内坐班累计三次不合格,则坐班干部当年工作考核不合格。《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实行“123”责任追究制。坐班考核第一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村党支部提出警告并进行公示;一年内两次评定为不合格的,由村党支部对其谈话,责成在党员大会上做书面检查;一年内三次评定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年底不予评优,扣发一个季度的补贴;因坐班不负责任造成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产生重大恶劣影响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追究。

 

    通过推行村干部坐班制度,极大地增强了村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了村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起到了较好效果。一是为“民主评议员”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在落实坐班制度过程中,通过“民主评议员”人员的参与和监督,充分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搭建了村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村委会每天都有村干部坐班,无论村里发生什么事情,坐班干部都会对发生的事情及时进行解决处理,一时解决不了的,进行详细登记,上报村“两委”研究解决,群众不用发愁有事找不到村干部。现在群众有矛盾、有纠纷时就直接到村委会找村干部解决,而不是直接到镇政府上访,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密切了干群关系。三是增强了村党员干部的阵地意识和党性观念。实行村干部坐班制后,强化了村党员干部的阵地意识和党性观念,使村级阵地天天有人办公,村委会已成为广大村民学习、活动、议事、反映情况、参加会议的主要场所,是群众心目中党和政府的基层阵地,是教育培训群众的主要场所,是开展各项活动的中心,凸显了村党支部在村务活动的核心领导作用。四是通过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促进了村“两委”班子的团结,使村级工作机制深化和拓展有了新的载体。在村干部坐班过程中,对村干部个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两委”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协商解决,既增进了彼此的团结,又促使村级各项工作形成了“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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