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切实促进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转变工作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共权力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黄陵县日前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在全县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和对象为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营业网点及其工作人员。活动采取由下而上、由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方式,坚持自查自纠为主、监督整改并重的原则,分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主要治理问题为三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重点纠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二是态度冷硬、纪律松散。重点纠正对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科室和业务窗口无人受理行政服务事项;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及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三是办事拖拉、效能不高。重点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在履行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中,政(事)务不公开、工作流程不公开,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效能制度,故意刁难、无故拖延;并联审批事项的牵头单位、审批部门和协调单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配合不力;利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行为不进行责任追究等问题。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会明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拴林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工作中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把治理工作作风慵懒散问题与效能建设、行政执法、行业作风、政务公开、群众信访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要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举报中心,建立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投诉受理登记、查办督办、纠错反馈、整改通报等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并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建立联动机制,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单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专项治理活动不重视、组织不力和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作风建设和效能制度规定,严重影响法律政策执行、重大决策落实、重点项目推进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力争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和谐、幸福、魅力新黄陵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