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延川县纪委为确保廉租房分配公开、公正、公平,采取全程监督的方式,注重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要环节监督,严把廉租房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和后期监管,夯实了了廉租房分配。
一、事前严把分配对象关。廉租房分配监督工作中,县纪委和10名申请户群众代表一起全程监督,保证了廉租房阳光分配,打消了群众的疑虑,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一是社区初审,就地公示。根据《延川县北苑小区及南苑县区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分配的范围和条件、房源和户型以及受理的程序等事项,由社区、群众代表和县纪委工作人员进行第一轮审查,确定初步入围名单,就地进行张榜公布,公布监督投诉热线,接受监督。二是所辖地审核,分片公示。由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办、群众代表和县纪委工作人员开展实地调查,对辖区内的保障对象名单实行第二轮会审,并在乡(镇)、街道办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热线,接受各界群众监督。三是联合会审,集中公示。县纪委、监察局、房产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和群众代表组成联合核查组,对经过两轮审核公示的保障对象开展暗访式的调查和上门入户式的跟踪复核,并将调查结果通过《延安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热线等监督投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确定抽签名单,发放《廉租住房租售准入通知书》及顺序并予以登记。
二、事中严把分配过程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纪委、监察局、房产局、新闻媒体等部门和10名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廉租住房分配及事后公示全过程。会同公证机关全程监督抓阄配租过程。事先将封存的实物配租房号在现场当场拆封并由公证人员放入抽号箱。申请人通过抓阄形式确定配租房屋。住房分配采取申请租房家庭优先抓阄、重度残疾人申请购房家庭和其他人员家庭依次抓阄确定房号的方式。本次廉租住房抓阄分配将分三轮进行。第一轮,进行申请租房家庭抓阄选房。第二轮,重度残疾人申请购房家庭(已安排抽到房屋的申请租房家庭不再参加)。第三轮,其他申请购房家庭,依次抽取房屋号。申请人抓阄确定门牌房号后,并由抽号人签字确认,交公证人员核对登记,当场领取《廉租住房分配通知单》予以确认,并在指定的日期内到房管局签订合同等入住手续。
三、事后严把实物配租关。一是实施合同制管理制度,与廉租房户签订合同,明确廉租房必须用于自住,“不得空置、转借、转租和用于经营”,明确了续租标准、退出机制。二是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定期入户调查、暗访、接受社会各界举报等方法,对已获取廉租房的家庭及时进行复审,并根据家庭人口、收入、住房、是否居住等变化情况,适时地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或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房的,及时进行清退和重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