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黄陵县纪委近日决定,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学习培训。
此次培训从7月20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培训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办)全体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三委会”班子成员(村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相关知识。培训由各乡镇(街道办)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培训时间,组织培训工作,乡镇党委(党工委)书记进行授课,县纪委派人参会,各社区中心参加所在镇党委的培训。
培训结束时,由各乡镇(街道办)统一命题,对培训对象进行测试,并将学习培训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纪委。
为确保此次培训顺利进行,县纪委明确要求,要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培训作为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夯实责任,认真实施,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作风,深刻理解“规定”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端正思想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统筹兼顾,各乡镇(街道办)要把学习培训与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集中精力,合理安排,切实抓好培训工作,以贯彻落实“规定”的实际行动来促进各项工作。要加强职责履行,县纪委将对培训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组织培训不力、敷衍塞责的乡镇(街道办),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将视为不合格,纳入“三问”对象,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