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建和谐黄陵,黄陵县纪委日前对作风建设六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县纪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学习八项规定文件精神、关于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以及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专项活动会议,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严于律己,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并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曦,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宝乾,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为副组长,各派出纪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小组,下设7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各乡镇、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清理违规车辆,查处违规出国、出境,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不定期以明察暗访形式对工作纪律、三公经费进行抽查。检查中发现,在清理楼堂馆所专项治理中共清退超标办公用房291间;在清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中,清理单位274个,上报车辆309辆,比2011年所报车辆多11辆,新增55辆,报废13辆,漏报31辆;调查核实市纪委交办公款出境旅游案件2件,处理3人,并退回旅游费用5.52万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情况1人。目前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工作纪律情况得到明显提高,公务接待费用同比2012年下降26.5%、公务用车费用同比2012年下降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