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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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形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黄陵县纪委日前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责任主体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主管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公开透明、依法处置的原则。推行范围为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具体时间从即日起开始至年底前实施到位,分排查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风险管理预警四个阶段进行。在排查廉政风险阶段,由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找活动,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的方式,分部门单位、机关科(股)室、岗位个人三个层面,分别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制度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查找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廉政风险点,如实填写《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并经层层把关审核后,及时上报所属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研究通过。在评定风险等级阶段,对排查并确定的每个廉政风险点,由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负责,按照职责权限、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等,将廉政风险点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并分别确定具体责任人员后,由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廉政风险管理目录》,逐项列出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等内容,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在制定防控措施阶段,对已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围绕岗位教育、权力制衡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逐项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后,分层面分别填写《廉政风险点承诺表》,表明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提出自律信条,保证不出问题,并由相关领导签注意见。在风险管理预警阶段,各部门单位、机关科(股)室及各在职人员要坚持每周或每半月向责任人员报告一次工作。同时各级责任人员要通过定期不定期走访、检查、群众评议和召开情况通报或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实践检验,对有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警处置,切实杜绝廉政风险点的发生机率。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顺利推行,工作中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督查检查,抓好典型示范,营造宣传氛围,注重实际效果。力争通过此项制度的推行,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建设、突出制约监督,构建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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