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推行村级重大事项预报制得民心
子长县推行村级重大事项预报制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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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户的评选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现在公示的名单咱没啥意见了!” 近日,子长县李家岔镇东方红村的村民们围着墙上的村务公示栏认真查看,兴致勃勃地议论公布的农村低保户名单。

 

  一直以来,该镇的低保户都是由当地村两委推荐,再由民政部门审核产生,由于缺乏透明度,难免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行为。今年,镇党委把抓好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新的评选核定办法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低保工作程序,经过个人申请、两委初评、民主评议、三榜公示、调查审核等多道“关”,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有效遏制了农村低保中幕后交易、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问题,使真正的贫困群众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也进一步转变了基层干部作风,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土地征用、宅基地安排使用、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事项,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其运行的规范化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子长县在推进村务、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村级重大事项预报告制度,将监督工作前置,把重大村级事务有效监控起来,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最大程度地控制、减少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问题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敏感问题,我们将涉及集体资产发包、租赁或出让,建设资金1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村集体土地征用或大额资产拍卖后的资金分配、村集体土地承包方案的确定,二孩准生证的发放、低保户和五保户的申报确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党员发展,村民宅基地审批,村庄发展规划调整,村集体土地征占及补偿费的分配等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列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内容,明确规定必须向镇党委和政府报告。”李家岔镇党委副书记白应春向记者介绍说。该镇在全县率先试点推行村级重大事项的预报告制度,目前已取得了较好成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村级重大事项预报主要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内容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一份上报镇党委核查,预告时间不少于7天。预告期间,党员干部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凡对重大事项有疑问、有异议者,均可当面或以各种方式向村党支部书记提出质询。在预报告程序上,首先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集“两委”联席会议,确定议题、议案;其次,由村 “两委”将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填写《村级拟办重大事项报告单》报工作片审核把关,片长签字确认后向党委汇报,驻片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村“两委”通过召开党员座谈会、村民代表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凡涉及村集体资产转让、承包、合同、意向性项目等重要事项,必须进行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咨询;通过的重要事项报告议案,须提交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参加的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凡村内重要事项均由村居“两委”班子共同组织实施,并聘请3至7名党员群众为监督员,定期向村居民公布进展情况,办理结束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同时,由镇纪委负责对报告进行核实,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报告单,或者进行提醒谈话,做到防范在先,让“警报”响在越轨之前。

 

  推行村级重大事项预报告制度后,该县在农村构建起立体的监控网络,做到了监督到点、监督到位、监督出实效,有效遏制了农村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广大村干部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明显增强,“想问题、干实事,走程序”已经深深烙印在干部的头脑中。一些村干部深有感触的说:“现在当村干部既要想干事、能干事,又必须依程序办事,这样才能把实事办得更好,让群众更满意。”

文章来源:子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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