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三举措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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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宝塔区纪委严格执行《工作规则》,认真传达学习省市纪委信访举报会议精神,通过规范信访程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信息研判,有力提升全区信访工作水平。

规范信访程序。实行专机专人管理制度,对每一件录入信访件进行电子条码管理,先后登记录入190件(次)。对属实名举报件进行专门标注,对中省市下转件及扶贫攻坚、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件分类建账,重点督办。每一件来信来访,由信访室统一登记,交案管室分类办理,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并及时反馈信访室,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针对 “三个助力”,在委局设立信访举报中心,乡镇开通18部举报电话,在延安日报设立举报台,对涉及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集体访、中省市纪委下转的信件,由委局自办,坚决做到快查快结。同时,在信访室安装了监控设备,严明信访人员工作纪律,来信专人拆封,全程签字,并在信访转办单上标注信件内容件及举报人信息保密提醒,有效规范了信访程序。

创新工作机制。实行纪委常委接访制度,每周安排2名纪委常委定点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推行纪委常委包抓乡镇工作机制,由包抓常委对所包乡镇重点约访,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及疑难复杂问题,由常委带队深入村组接访、调查,真正让“上访”变“下访”。实行归口受理信访举报制度。对接访和舆情发现的信访问题,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移送信访室受理,对批评建议类、申诉类、行政复议类等信访问题,由信访室录入后,移交案管室分办。严格执行乡镇信访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对乡镇接访涉及的区管干部问题线索,要求在5个工作内报区纪委信访室,实现了信访问题“一口进”机制。实行“三原色”督办制度,对信访室移交案管室分办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负责督办,对谈话函询、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均按时办结的案件,电子台账显示为蓝色,提醒纪律审查人员按时办结,装卷消号,对谈话函询时限只剩10个工作日的,初核、立案调查时限只剩30个工作日的,审理时限只剩10个工作日的,电子台账显示为黄色,提出预警,对谈话函询只剩5个工作日的,初核和立案调查时限只剩10个工作日的,审理时限只剩5个工作日的,电子台账显示为红色,提出警示,通过制度创新推进信访问题线索快速有效办结。

强化信息研判。按季度分析研判信访信息,掌握群众诉求,把握基层动态,剖析出现信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注重运用信息研判结果,今年已将农村“三资”管理、侵害群众利益、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土地流转等信访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集中整治,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化解了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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