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延长县村民监督委员会能够正确行使监督权,做到不亲不疏、不忘不纵,严格按章运作,县纪委规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六步工作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 由乡镇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向村民监督委员会提供村务、事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第二步 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就提供的工作情况进行讨论。
第三步 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利用“三入户”表册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对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步 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将收集和梳理后的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村委会,并报告村党支部。
第五步 村委会对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并回复村民监督委员会。
第六步 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的决策向村民做好解释、宣传和监督落实。
文章来源:延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