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富县纪委、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明确职责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作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不断抓紧抓实。年初,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将8个方面、35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委、县政府各部门,明确了反腐倡廉任务和目标要求。与13个党委、45个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协助县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强化了县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修订完善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目标细化为11个工作条块、36项具体指标,对乡镇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4次,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1次,约谈乡镇部门“一把手”22人次,促进了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创新方法载体,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整合宣传平台,对富县廉政网进行升级改版,增设了互动交流、在线服务、信访举报专区,拓宽了工作交流渠道。加强干部教育提醒,坚持在重要假日节点前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5万条,2次邀请省纪委专家学者,对全县6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专题警示教育讲座,做到了“预防针”常打、“廉政经”常念、“警示钟”常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合作领域,在火车东站候车厅、县体育场放置大型LED屏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在线电视台黄金时间插播廉政宣传短片,在县城醒目位置、人流密集广场投放廉政广告牌,有效扩大了廉政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与中省市新闻媒体密切协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稿件433篇。其中,中国纪检监察报3篇,陕西党风与廉政、陕西日报、秦风网等省级媒体56篇,提升了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开展常态化检查,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精神的落实,围绕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不高、行政效能低下、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采取高密度、全方位、常态化形式,加大检查力度。县纪委先后派出专项检查组13个,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了4轮集中检查。特别是10月、11月、12月,县纪委牵头并抽调两办督查室、电视台、公安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跟进问效等办法,对违纪问题现场录像、集中研究、快查快处,严肃查处了一批执行纪律不严、工作效率不高、“四风”问题突出的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2015年,全县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相关问题9起,通报批评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收缴违纪资金35.16万元;查处纪律作风问题2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通报批评单位12个,约谈部门单位主要领导47人,促使干部作风得到明显好转。
优化发展环境,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组织对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油煤气资源开发、民生实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 “三城联创”等工作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派出20个督查组,对11个乡镇(街道办)、28个部门单位、22个项目的资金运行、工作进度、纪律执行等情况开展了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共对5个乡镇、1个街道办、34个部门单位、27个基层站所及窗口单位进行了抽查,对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通讯费问题,追缴各项资金31.85万元,责令9名科级领导干部做出书面检查。
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狠抓纠风治乱工作。继续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全县75个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了评议,督促全县48个行政审批单位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办公,方便了群众办事。开展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对7名停发工资人员,3名辞职人员、3名已故教师未核减工资问题,责成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对37所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民政救灾救济、食品药品安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执法监察,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运行。不断加大纠风治乱的力度,创新评议机制,拓展评议内容,对全县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及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对征求到的10类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有效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工作思路,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落实了专人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和线索受理登记工作,方便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纪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制度,对上级转交办案件,落实纪委班子成员分片包抓、限时督办、定期汇报和办结消案。完善案件主办人工作职责,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全面夯实查办案件工作责任。重新编制《纪检监察机关模拟案卷》,规范了办案程序。积极探索与法院、检察、审计、公安等机关之间案件问题线索协调会商和移送办法,顺利完成8名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移送手续,并依纪依规做出处理。投入10余万元,建成规范化谈话点。集中开展了“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按照“五个方面”重点问题要求,坚持“五个不放过”原则,通过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加快办案进度,公开曝光查处情况,处置问题线索80件,立案查处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挽回经济损失74.92万元,有效惩治了一批“小官大贪”问题。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50件,了结45件,立案105件,结案105件,其中,县纪委自办49件,乡镇纪委办结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开除党籍16人,开除公职4人,处分科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提升干部素质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在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技能、专题研讨强意识、现场教育牢宗旨、主题演讲树形象、领导带班大接访、案例剖析敲警钟、拓展训练凝力量、专项整治刹“四风”、案件评查提质量、述职点评促履职“十个一”活动。围绕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举办主题演讲比赛1次,围绕信息写作、案件查办、宣传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内容,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次。选送3名同志参加中纪委业务培训班,24名同志参加市纪委办案工作,1名同志随中省纪委跟班办案。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和驻村挂职工作,增强了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