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推出村级集体资产流转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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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转让、拍卖和租赁,富县在北道德乡创新推出了村级集体资产流转监督制度,实行“村级集体资产竞价承包”。  

 

    实施的重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荒山荒峁、农田、水坝、滩涂、林地等的发包、转让、拍卖;油田开采征地;房屋、校舍、机器设备等集体固定资产的租赁、出售、投资、入股等;村组有权对外招标建设的排涝站、自来水设施、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村级机井、医务室、文化室等服务设施的承包及转让;其它应纳入集体处置(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项目。  

 

    主要做法:1.“四议拟定”。通过支部提议、三委(支委、村委、监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议,研究拟定承包方案。2.风险评估。村讨论通过承包方案,经乡“三资”管理监督领导小组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所要处置资产的现状进行所有权审查;集体资产处置的申报材料尤其是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进行审查;对处置方案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在对拟定处置方案经过系统研究、资产识别、威胁识别、脆弱性识别、风险综合分析、风险控制计划六个阶段进行系统的稳定风险评估后方可实施。3.事前公布。审查通过的处置方案在监委会的监督之下,通过广播、贴告示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发布公告7天,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4.公开竞标。竞标大会由村两委会组织实施,并邀请乡纪委人员、乡农村经营管理站人员参加,三分之二村民到会参加。采取全村范围报名,公开竞标的方式,最终出资最高者成功中标。招投标结束后,由村委会、村民小组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法律服务所和乡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中心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查并见证,对涉及标的额较大、时间较长的合同,还要申请县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5.全程监督。成立村集体资产流转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村里处置工作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并设立公告栏,及时公告村集体资产流转情况,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6.事后报告。处置结果,村上形成书面报告,上交乡经营管理站,并公告村民代表及全体村民。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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