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川县监察局、林业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严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从政治、组织、工作、考勤纪律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严肃林改工作纪律。
一是在政治纪律方面,《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林权改革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责任,令行禁止,不搞政策变通,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折不扣地将林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在组织纪律方面强调,要严格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定,落实各项制度,使改革程序、方法、内容公开、公平、公正。对集体山林的经营流转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防止违背大多数林农意愿的现象发生。
三是在工作纪律方面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林权改革中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等工作内容,不搞地方保护,不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切实保护林农植树护林的积极性。
四是考勤纪律方面,严格驻(包)村干部请休假备案、考勤考核制度,对驻村干部擅自离岗的,在年度考核时对该驻村干部不予评定等次;发现派驻干部驻点出现三次“空巢”的,予以待岗处理。
五是在责任追究方面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对在林改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知》的出台,将有效确保林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宜川县纪